琅琊新闻网讯 (临报融媒记者梅鲁生 通讯员吴云富) 近日,费县一三轮车驾驶员柴某因撞人后逃逸,最终被绳之以法。
据悉,8月25日晚,费县胡阳镇一妇女到路边倒垃圾时,被疾驰而来的车辆撞倒,不幸身亡。费县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民警经过调查摸排,锁定肇事嫌疑车辆和驾驶人柴某。
办案民警通过现场勘察和走访、调取事发路段监控,排查嫌疑车辆。在案发时段经过的一辆红色三轮车具有重大作案嫌疑。监控显示,三轮车驾驶员上身穿一件红色T恤衫,且胸前印有“山东青岛”字样;三轮车后斗里有疑似一把红色太阳伞,民警怀疑嫌疑人极有可能就是附近村庄的村民。经过细致的摸排工作,终于在距离出事地点几公里以外的某村果园里,将肇事三轮车驾驶人柴某抓获归案。
柴某对当晚肇事逃逸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。事发当天,费县薛庄镇柴某驾驶无牌三轮车,拉着两箱苹果和两箱梨去县城卖。19时33分,当他沿垛南公路由南向北行驶至费县胡阳镇北山阳村路段,将由西向东步行过路倒垃圾的妇女陈某撞飞,致陈某死亡,柴某驾车逃逸。
柴某称,肇事三轮车是他花了700元买来的二手车,没有挂牌,他买回家后用于卖水果。后据交警调查,柴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资格,属于无证驾驶。
来源:琅琊新闻网 原创 编辑:刘玉刚